时间:2022-0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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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印发河南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:《规划》),《规划》提出,将大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,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以及提出实施结构调整、应对气候变化、蓝天保卫战、碧水保卫战、净土保卫战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、生态保护与修复、生态经济发展、环境风险防控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10类40个重大工程。
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:
创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模式。推进5G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能环保产业深度融合创新,不断探索“互联网+”创新绿色产业模式。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,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,形成龙头引领、骨干支撑、小微跟进的产业链梯次发展良好格局。
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设备行业。支持减污降碳、节能节水、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骨干企业发展,提高环保装备成套化生产能力。研发推广重点行业脱硝、脱硫、除尘等气体有害物控制系统及收集回用装备,重点研发先进水处理、土壤修复等技术和装备。加快开发和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和电机,突破非晶合金变压器、高效一体化电机、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等关键技术,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节能电气研发生产基地。发展光伏发电、风力发电、燃气发电、核电等新能源装备。
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。大力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制造产业,加强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塑料、废纸、废旧轮胎、废旧手机、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,推进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和高端机电产品等再制造关键工艺与技术研发。引导高值废弃物利用企业在静脉产业园、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规模化、集聚化发展。推动“城市矿产”、工业固体废物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。完善绿色采购制度,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、认证,推动包装材料减量化、无害化和回收利用。
逐步提高环保服务业水平。推广固体废物“互联网+回收”新模式。加快发展环境咨询评估、生态环境修复、排污权交易、碳排放权交易、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。重点推动省级开发区、城市公共环境等领域环保服务业发展。
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:
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。大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,加快提升新区、新城、污水直排、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,全面完成建制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;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,适时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。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,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。新建城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,做到雨污分流。对进水浓度明显偏低的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的管网开展排查,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、破损修复。探索开展污水处理智能调配,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高低不均问题,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,鼓励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,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。到2025年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%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%以上,市、县级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%、95%。
加快供水设施建设。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,实施标准化建设、专业化管理,建成安全、均等、高效的城镇现代化供水体系。梯次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、市场化、水源地表化、城乡一体化,到2025年,城市、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7%、90%以上,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%。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,鼓励开展分区计量管理,控制管网漏损,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%以下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,加强供水系统检测,建立风险评估与管控体系,确保水质安全。
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,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,完善分类收集设施和转运设施,健全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体系。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,到2023年,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积极推进餐厨垃圾、厨余垃圾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置,到2023年,省辖市全面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;到2025年,各省辖市和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县(市)基本推行厨余垃圾单独处置为主、“预处理+焚烧”处置为辅的处理模式,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%以上,有条件的地方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、资源化利用全覆盖。
加快燃气供热设施建设。有热源保障的城市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和热力站建设,全省新增供暖面积1亿平方米。创新供暖体制和方式,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,鼓励各地结合能源状况,采用工业余热、地热能、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。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拓展延伸,到2025年,城市、县城管道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%、85%,清洁取暖率提高至80%以上,各省辖市(周口、信阳除外)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%以上,县城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60%左右。
重大工程:
实施结构调整、应对气候变化、蓝天保卫战、碧水保卫战、净土保卫战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、生态保护与修复、生态经济发展、环境风险防控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10类重大工程。坚持省、市、县三级协同联动,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,专项资金优先支持。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分期分段推进,科学动态调整。